今年以来,宁夏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呈强劲复苏态势,累计接待人数、旅游收入较2022年同期均实现大幅增长。
为更好满足游客需求、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有效增强市场信心,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119号)要求,针对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规范提升百日专项行动,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强化17个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守好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主阵地”,筑牢行业安全“防火墙”,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度满意度,全力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
聚焦文化市场监管,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加强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艺术考级活动、艺术品市场等的监管,尤其是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要督促辖区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备案手续,确保备案率达到100%,发现内容违规剧本,要依法处置,筑牢文化安全红线。
聚焦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重点整治旅游企业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不落实、发布销售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等问题,严查利用俱乐部会员、保健品公司、户外拓展、车友会或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方式,以免费旅游、康养体验、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名义招徕旅游者,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坚决整治诱骗强迫消费、甩团滞留以及经营非目的地国家旅游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要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向导游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游客投诉居高不下、内部管理混乱、经营行为失范、服务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的景区景点进行重点整治。
聚焦行业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对文博场馆、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星级旅游饭店及商业综合体内的文化旅游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切实抓好A级旅游景区内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电梯、观光桥梁、摆渡车辆以及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聚焦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切实强化森林草原类A级旅游景区防火工作。严格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监管。重点围绕水库景区、沿河景区(特别是沿黄河景区)防洪堤坝、沿山景区山洪沟道等重要环节,切实强化文化旅游行业防汛安全。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开展旅行社团队用车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