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商场超市琳琅满目的促销宣传
随着圣诞、元旦和传统新春佳节的临近,又到了购物旺季。各大商场纷纷打出促销牌,种种优惠促销活动接踵而至,打折、返券、特卖……日照市工商局“12315”12月16日发布了三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小心促销陷阱。
特价品“变身”处理品
市民王老太前段时间逛商场时,看上了一件特价的羽绒服,原件500多,特价105元。她喜滋滋地买回去,穿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现羽绒服窜绒。她找到了商场,商场答复:“特价品”等同于“处理品”,商品不享受“三包”,不退不换。“特价品”怎么就成了“处理品”?理论来理论去,还是商家说了算,王老太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以换季、清仓为由,将一些款式老旧、断码、有质量瑕疵或因其他原因滞销的商品摆上柜台,借着节日促销平台进行“特价销售”。特价商品因价格低廉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然而商品质量却往往不能保证。消费者购买后没用几天,不是这儿出问题,就是那儿有毛病,找到商家解决,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消费者很难得到满意的答复。
支招:
在选购特价、优惠、降价、促销等商品时,应特别注意销售者是否注明产品因质量问题而降价,看清商品及包装、购货凭证上的文字表示,防止不法经营者以“特价品”的名义销售“处理品”而不能保证商品质量。另外,也要谨防商家在售出“特价品”后谎称出售的是“处理品”而规避“三包”责任。